写一封信1300字

时间:2016/3/25 0:18:40 来源:我爱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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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在家整理书柜,突然一大包贴着全国各城市邮票的信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随意打开两封落灰的信封,看着上面的字迹除了陌生,感觉到更多的是不真实。

你最近一次写信——用纸和笔(明信片不算),是在什么时候?反正我是不大记得准了,应该是大二吧。因为大三我就从临潼风景秀丽的骊山脚下搬回了西安市区,生活猝不及防的一下子丰富了起来——网游、美食、户外、演出各种活动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再加上同学们都变得不再像刚迈入校门时那么陌生,最初写信的新鲜感也渐渐褪去,然后就再也没有动过笔。大四有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我也丢弃了日记本,开始用键盘码字。

在这个数码的时代,所有的沟通都是无纸化,我们用各种软件和工具来交流,即便是好不容易见个面,大家也都忙着低头摆弄手机。别说写信这么奢侈的事儿了,就连专心的聊天都变得不容易。虽然很久没有写信,说实话也不知道写给谁,但一直怀念当初那个少年乐此不疲的书信年代。

我写信是开始于投稿,对,我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文学少年和诗人。初中时只是喜欢读书,看得多了偶尔自己也写点小东西。升入高中,疯狂的喜欢上了诗歌,尤其是矫揉造作、不知所云的散文诗,并且还用爸妈给的零花钱连续订了两年《散文诗》杂志——薄薄的竖条形小册子,素雅的配色,精致的纸张,首页上一般会有几句扣人心弦的若隐若无的爱情箴言,让文学少男的我陶醉不已。人家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读了几本诗集后,我抑制不住自己表达的欲望,开始胡乱拼凑自己的诗。开始投稿,投了好多篇之后某天竟然收到了一个杂志的一个样刊,上面某个角落竟然有我那现在读起来令人脸红的诗。

之后我开始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信,那种兴奋无以言说。每天都能从传达室老大爷的手中接过一沓信,仔细的用剪刀打开信封,读完之后小心翼翼的塞回去,一封一封的开始回信。渐渐地,新鲜感逝去,开始变得厌烦也不再回信,甚至很多信都懒得打开。信中说的什么完全没有印象了,想来无非是一些没有营养的空洞对话和新奇的问候,同时少不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作者的虚荣。但那时候在其他同学面前拆信的优越感维持了我整个高三的骄傲。

高中毕业迈入大学校门,对于高中同学的想念和对新生活的恐惧,我开始以每周一或两封信的频率写给过去的同学,哪怕当时并不是太熟。洋洋洒洒在素雅或庸俗的掉渣的信纸上用钢笔工整的写上几页内容,然后用最快的速度叠成各种形状装进信封,防止那淡淡清香的飘散。不可思议的我还写家书,跟老爸老妈详细的报告我的学习和生活,以及我认识了哪个漂亮美眉而且还附上照片,今天看是多么的不可思议,当时却感觉无比神圣和期待。当班长喊我的名字领信时,当着全班的面我像个骄傲的将军走在去讲台的路上,那种莫名其妙的荣光和自豪比现在收到朋友电话和邮件高上一万倍。

很难想象,现在的小孩再也没机会写信了,他们的生活只有手机和ipad,想到这儿不禁有点替他们悲哀,我又有些庆幸可以感受过去那种单纯的等待和快乐。

见信如见人,一笔一划像是一颦一笑,满纸的字组成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封信就如一个朋友跨越千山万水鲜活的站到你面前擒着你的手与你聊天,掌心有温热的感觉。

朋友,放弃那冷冰冰的整齐划一的宋体吧,用手来书,寄给远方的朋友,无论是谁,对方都会开心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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